安全帶檢查與使用要求
2017/11/08 14:26
安全帶是運用在設備上的安全件,在高空作業時,為保障安全所用的帶子。主要原料是滌綸,丙綸,尼龍。安全帶不單指織帶,除了織帶,安全帶還有其它零件組裝而成。
安全帶作為防止高處作業人員發生墜落或發生墜落后將作業人員安全懸掛的個體防護裝備。按照使用條件的不同,可以分為以下3類:
1、圍桿作業安全帶
通過圍繞在固定構造物上的繩或帶將人體綁定在固定的構造物附近,使作業人員的雙手可以進行其他操作的安全帶。
2、區域限制安全帶
用以限制作業人員的活動范圍,避免其到達可能發生墜落區域的安全帶。
3、墜落懸掛安全帶
高處作業或登高人員發生墜落時,將作業人員懸掛的安全帶。
電工安全帶是電工作業時防止墜落的安全用具。
1、安全帶使用期一般為3~5 年,發現異常應提前報廢。
2、安全帶的腰帶和保險帶、繩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材質應有耐磨性,卡環(鉤)應具有保險裝置。保險帶、繩使用長度在3 米以上的應加緩沖器。
3、使用安全帶前應進行外觀檢查:
(1)組件完整、無短缺、無傷殘破損;
(2)繩索、編帶無脆裂、斷股或扭結;
(3)金屬配件無裂紋、焊接無缺陷、無嚴重銹蝕;
(4)掛鉤的鉤舌咬口平整不錯位,保險裝置完整可靠;
(5)鉚釘無明顯偏位,表面平整。
4、安全帶應系在牢固的物體上,禁止系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鋒利處。安全帶要高掛和平行拴掛,嚴禁低掛高用。
5、在桿塔上工作時,應將安全帶后備保護繩系在安全牢固的構件上(帶電作業視其具體任務決定是否系后備安全繩),不得失去后備保護。
安全帶檢査分為出廠驗收檢査、試驗檢驗檢査和使用前檢査,使用前應檢査合格證和外觀。
安全帶檢査要求
(1)商標、合格證和檢驗證等標識清晰完整,各部件完整無缺失、無傷殘破損。
(2)腰帶、圍桿帶、肩帶、腿帶等帶體無灼傷、脆裂及霉變,表面不應有明顯磨損及切口;圍桿繩、安全繩無灼傷、脆裂、斷股及霉變,每股松緊一致,繩子應無扭
結;護腰帶接觸腰的部分應墊有柔軟材料,邊緣圓滑無角。
(3)織帶折頭連接應使用縫線,不應使用鉚釘、膠粘、熱合等工藝,縫線顏色與織帶應有區分。
(4)金屬配件表面光潔,無裂紋、無嚴重腐蝕和目測可見的變形,配件邊緣應呈圓弧形;金屬環類零件不允許使用焊接,不應留有開口。
(5)金屬掛鉤等連接器應有保險裝置,應在兩個及以上明確的動作下才能打開,且操作靈活。鉤體和鉤舌的咬口必須完整,兩者不得偏斜。各調節裝置應靈活可靠。
安全帶使用要求
(1)圍桿作業安全帶一般使用期限為3年,區域限制安全帶和墜落懸掛安全帶使用期限為5年,如發生墜落事故,則應由專人進行檢查,如有影響性能的損傷,則應立即更換。
(2)應正確選用安全帶,其功能應符合現場作業要求,如需多種條件下使用,在保證安全前提下,可選用組合式安全帶。
(3)安全帶穿戴好后應仔細檢査連接扣或調節扣,確保各處繩扣連接牢固。
(4)2m及以上的髙處作業應使用安全帶。
(5)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圍欄的腳手架上工作,髙度超過1.5m時,應使用安全帶。
(6)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并采用高掛低用的方式。
(7)登桿前,應進行圍桿帶和后備繩的試拉,無異常方可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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